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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产业园区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十五批房产出租竞标公告
时间:2025/12/05/ 17:38:00

  厦门国贸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网上竞标方式确定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14号地下车库一层40号车位;思明区文屏路14号地下车库一层41号车位;思明区岭兜二里42号502室;思明区禾祥西路35号之八;思明区莲岳路14号西侧第一层之1;集美区铁山路585号厦工机械工业园A1地块办公楼105室;集美区灌口西路69号银华油缸联合厂房1期厂房2单元之四;集美区灌口西路69号银华油缸联合厂房1期厂房6单元之一;集美区灌口西路69号银华油缸联合厂房1期厂房2单元之一;思明区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9层01之二单元;集美区灌口南路668号-27号(D7);集美区灌口南路668-15号备料工场(G6-B区雨棚)共12个标的的承租人。注意本次竞标是通过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ww.xmscgs.com)网上竞标系统操作进行,报名应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同时在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注册上传资料并报名竞标标的。房产信息和竞标规则等事项如下。

  一、报名确认方法:

  (一)标的1、2,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二)标的3,报名条件: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三)标的4、5,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

  (四)标的6、7、8、11、12,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

  (五)标的9、10,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六)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90天内)。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之日前90天内)。

  自然人: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90天内)。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竞价人公章,多页的需骑缝加盖公章。

  纸质资料递交地点: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厦工技术中心二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3400773690。

  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0楼,  联系人: 林先生,联系电话:2360366。

  (七)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国贸控股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二、特别事项:

  (一)标的1-2: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80元/月、公共维修金:20元/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

  2.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租赁合同。

  (二)标的3: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报名一个同类型标的,已租赁我司其他住宅的,不得再报名住宅类型标的。

  (三)标的4-5:

  1.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气味,噪音污染、污水污染、重油烟等不良影响,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标的6:

  1.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涉及消防、工商、卫生、广告、城市综合管理等内容,意向承租人应执行本房产地址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2.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1.5元/㎡/月,今后物业管理费的调整按相关部门或甲方物业管理的统一规定为准。

  3.租赁标的是空置房无家具配套,中标后由承租人自行添置。

  (五)标的7-8:

  1.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涉及消防、工商、卫生、广告、城市综合管理等内容,意向承租人应执行本房产地址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2.招租标的的特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 1 元/㎡/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

  3.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原承租人竞得的,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的,计租日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六)标的9: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元/㎡/月,今后物业管理费的调整按相关部门或甲方物业管理的统一规定为准。

  (七)标的10:

  1.涉及标准单元分割的施工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砌筑隔墙、改造电路电表、移位消防门、空调、配电箱及消防喷淋设施等,应确保分割后的单元均符合消防要求。

  2.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8元/m²/月、公共维修金:2元/m²/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

  (八)标的1-8、10:

  1.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原件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以下情形免于提供前述材料:意向承租人系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知名民企、银行及保险机构等优质客户;履约保证金达3个首月月租金金额的招租标的;公寓或宿舍类项目,同一意向承租人拟在同一个项目租赁1间单间或1间套房的。

  (九)标的11-12: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5元/m²/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

  2.租赁厂房未配套行车设备,若承租人需要行车设备可由招租人提供,拆装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办理启用、年检手续,且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前述资料需书面报招租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标的6-9、11-12:

  1.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一)所有标的:

  1.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2.各招租标的按交付之日的实际现状交付,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此次竞价,视为意向承租人是对招租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意向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租赁关系或调整租赁条件或要求赔偿,意向承租人必须切实履行招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否则,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前指竞价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指履约保证金)。

  3.《车位租用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须登录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mscgs.com)的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在网上注册账号,上传注册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电话:2381736,5838035。

  监督电话:6097178。

  四、竞标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17:00止。

  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17:00止。

  五、网上竞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15:30为自由竞价阶段,15:30起为限时竞价阶段。

  六、竞标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须在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缴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竞价人须以竞价人名义缴交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缴。

  (3)转账需备注“竞租标的”的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29021224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嘉禾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竞标保证金均须转入此账号。

  

  厦门国贸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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