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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公开竞争招租公告(2024年第六批)
来源: 时间:2024/2/26 10:08:38 浏览量: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序号

资产地址

资产用途

建筑面积(㎡)

竞标底价(元/月)

竞标保证金()

租赁年限(年/月)

租金

递增

备注

1

厦门市思明区浦南龙山桥经委拆迁安置大门边的场地

场地

15

850

5100

5

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

无免租期

2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998-24、25、26号小件库

工业/仓储

135

5981

40000

3

无免租期

3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998-30、31、32、33号小件库

工业/仓储

180

8748

60000

3

无免租期

4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998-39、40、41号小件库

工业/仓储

135

6561

40000

3

无免租期

5

厦门市思明区坂尾路28-30号311室

办公

54.75

2464

14784

3

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

无免租期

6

厦门市思明区坂尾路28-30号312室

办公

17.62

793

4758

3

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

无免租期

二、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11日(8:3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2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2-2360356。

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厦工技术中心二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5160090236。

四、报名方法及参加竞租资格:在报名截止日前,意向竞租人须提供下列身份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方可参加公开竞争招租(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合,恕不接受报名)。

(一)标的1的资产用途为场地,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

(二)标的2-4的资产用途为工业/仓储,标的5-6的资产用途为办公,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三)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自然人: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四)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若意向竞租人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竞租保证金的,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承诺书,且承诺书上有意向竞租人和第三方共同签名/盖章)。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当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国贸控股集团、海翼集团或其他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五、特别约定事项:

(一)标的1、标的5-标的6:

1、出租资产按现状出租。

2、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标的5-标的6:若中标人为自然人的,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在租赁房屋注册一家以中标人为控股股东的公司或以中标人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中标人应与出租人签订变更承租人的补充协议,同时中标人应为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

4、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6、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

(二)标的2-4:

1、标的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00元/间/月,每三个月一付,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2、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承租人确需转租的应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转租。

4、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5、承租人应当缴交水、电费保证金500元,如前述保证金少于承租人1个月水、电费总金额的,则承租人应当按前述两者的差额预交水、电费,并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六、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2024年3月11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标的1的竞租保证金请转入户名: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00020409200069608,开户行: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标的2-4的竞租保证金请转入户名: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682081018810001。标的5-6的竞租保证金请转入户名:厦门海德有限公司,账号:4100020409022112543,开户行: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竞标保证金确保到账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必备资格条件之一。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1)竞租保证金原则上由意向竞租人缴纳;(2)不接受至公司现场缴款,请到银行转账;(3)若是委托第三人代缴的,还要写明为谁代缴;(4)转账需备注需报名的标的地址竞标保证金。

七、招租形式:以公开竞价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如报名期限届满时只有一家单位(个人)报名参加公开竞争招租,按照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竞价底价签订租赁合同。

八、竞价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5:30前携带本公告规定的有关身份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公司第一次竞租报价单(需密封后加盖公章)至招租人所在地址:标的1、标的5-6招租人所在地址: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2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2-2360356。标的2-4招租人所在地址: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厦工技术中心二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5160090236。

竞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竞价会场现场参与竞价。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会场并提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放弃竞价。

九、特别声明:

1、竞标人需充分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不得以无法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等相关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

附件1.资产出租竞价规则

附件2.竞标出租资产明细(园区2024第六批)

附件3.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空地)

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他商业性房产)

附件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厂房、仓库、空地)

附件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办公、写字楼、店面)

附件7.承租方信用评分规则

附件8.报价函

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国贸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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